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 記得享受這些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 記得享受這些稅收優惠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7號),對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企業在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注意填報享受這些優惠政策
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
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延續小型微利企業判定標準,并對年應納稅所得額100-300萬元的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一是發布《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號),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是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號),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促進中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
一是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號),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是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號),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
支持我國基礎研究發展
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號),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
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40號),對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支持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稅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號),區分設立基礎設施REITs前和基礎設施REITs設立階段,明確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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