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

【一、籌建領域】

重點聚焦現代農業與食品、數字創意、區塊鏈與量子信息等尚未布局的戰略性產業領域以及低空經濟、未來電子信息、未來智能裝備、未來生命健康、未來材料、未來綠色低碳、老年用品等重點產業、未來產業領域加強謀劃。

【二、申報條件】

1.牽頭單位須是長期從事某領域研究開發且有持續的研發投入,在該領域有核心競爭力,具備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經驗的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牽頭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近三年年均銷售收入不低于 5 億元,對省重點支持領域、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牽頭企業可適當放寬。

2.牽頭單位要有整合產學研合作基礎資源的能力,有較強的技術轉移和擴散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成員單位應包含相關行業領域內若干家具有較強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主體。

3.牽頭單位要有完善的研究開發平臺,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裝備,以及研發高端人才,具備為技術創新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

4.近三年有嚴重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單位,不得成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或成員單位。

5.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必須有明確清晰的建設方案。

6.珠三角地區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組建資金(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于 3000 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組建資金(注冊資本)可適當放寬。

深圳市第八批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