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度技術合同資助項目

  申報條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以下同)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

  2.技術合同的賣方或者受托方;

  3.申請單位簽訂的技術合同應當在2022年經過深圳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出具對應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編號前綴為“4403012022”),且未享受過減免流轉稅優惠政策,依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適用稅率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為3%。多個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可以合并申報;

  4.優先支持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相關的項目;

  5.項目申請單位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和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且不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財政資金的情形。

  支持強度

  技術合同資助項目按不超過申請單位的2022年技術交易收入額的3%予以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其中,項目中的技術開發合同合計資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等每類合同合計資助資金最高不超過25萬元。每類合同最多申報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