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廣州市南沙區發布了《關于開展2019年南沙新區(自貿區)重點發展領域人才獎勵工作的通知》,將開展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骨干人才獎勵、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人才引薦獎3個項目。骨干人才獎勵補貼參照其上年度對本區發展的貢獻給予獎勵,獎勵金為個人經濟貢獻的40%,上不封頂。

  骨干人才獎勵的申報條件:

  1.就職于南沙新區(自貿區)重點發展領域的以下人才:

  (1)南沙新區(自貿區)范圍內經認定的總部型企業(包括經廣州市認定、南沙區認定的總部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骨干力量;

  (2)南沙新區(自貿區)范圍內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骨干力量;

  (3)南沙新區(自貿區)重點發展的航運物流、高端制造、金融商務、科技創新、旅游健康等領域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骨干力量;

  (4)南沙新區(自貿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科研機構和科研院所的高層管理人員、學科帶頭人或重大課題負責人和科研骨干力量;

  (5)在南沙新區(自貿區)范圍內創新創業發展的港澳及外籍人才;

  (6)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引進的其他重點發展領域人才。

  2.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其中,科研院所人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

  (2)每年在本區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3)申報時仍在申報單位工作。

  其實除了滿足南沙區骨干人才獎勵申報條件的同時,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廣州市產業發展和創新人才補貼專項,申報成功的個人,可按其上一年度對我市發展的貢獻獲得一定額度的薪酬補貼,每人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市、區兩級配套,對骨干人才進行獎勵,不僅僅是個人所得稅的補貼,而且是對其對廣州市發展貢獻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