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加計扣除倒計時1個月,減稅和研發后補助還要不要了?
加計扣除倒計時1個月,減稅和研發后補助還要不要了?
1.加計扣除政策變化
《財稅〔2018〕99號》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175%在稅前攤銷。不斷出臺的新政是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的重要體現,鼓勵科技企業持續研發和實現成果轉化。但是加計扣除的時間是每年的匯算清繳之前,也就是5月31日之前,所以時間很緊迫了。
2. 做好加計扣除才能拿研發經費后補助
在加計扣除的基礎上廣東省和廣州市對研發費用有額外的補助:
(1)《廣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的試行方案》中規定:500萬以下,按10%補貼;超過500萬部分(含500萬)按5%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該項政策目前已經到期,但是粵府〔2019〕1號中第六條“加大企業創新普惠性支持”中明確指出“調整優化企業研發財政補助政策,持續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所以省對研發經費的補助應該是會有一定補助的。
(2)《廣州市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后補助實施方案》(穗科規字〔2019〕2號)中規定:
上一年研發經費200(含)-500萬的補助10萬,500(含)-1000萬的補助40萬,1000(含)-5000萬的補助100萬,5000萬(含)-1億的補助300萬,1億(含)-5億的補助700萬,5億(含)以上的補助2000萬。
所以企業要想獲得所得稅的減免及研發經費后補助,就先應該按照規定歸集研發費用,并在每年的匯算清繳前做好加計扣除備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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